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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企下岗人员,在**中等专业学校聘用为外聘教 师资按课时取酬,我的课时量是正式老师的两倍,基本上每天都 准时上下班,连续任职3年6个学期,请帮我解疑这样是劳动关系还是属于雇佣劳务关系?在企业中劳动关系的有分拿月工资 、计时工资 、计件资的,我这样不是也应是劳动关系吗?这样是劳动关系还是属于雇佣劳务关系?

其它综合
2010-09-09 06:38:4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属于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与学校之间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且要求学校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如满意,请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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