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10月在工作时摔伤了腿和腰,单位帮交了医疗费和在医院时请的护工费,并发基本工资至今。按照工伤管理条例的规定,病假最多只能发12个月的工资,如果满一年我还不能上班,是否就不能有工资了?如果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如果单位和我们谈工伤赔付,我们该怎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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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申报的工伤认定,费用由单位出;如果是自己申报的工伤认定,由自己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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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由单位申报的工伤认定,费用由单位出;如果是自己申报的工伤认定,由自己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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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间一般情况为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最长延长12个月,是否延长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单位是否给你申请有工伤认定,如没有,你需要自行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伤者垫付,最后由单位支付。你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论后才能计算赔偿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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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才好确定赔偿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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鈭定费很低,申请人垫付,最终是用人单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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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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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2月,但是经过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鉴定费由申请人支付,最终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赔偿程序较为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本律师代理多起工伤案件,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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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