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0周岁,想改名字,可是当地派出所根本不受理,我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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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您有更改自己名字的权利。公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您当地派出所拒绝受理的行为是不对的,如果您可以向派出所领导反应,在依旧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您可以针对派出所以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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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更改名字是您的权利,你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如果当地派出所不受理,您可以向派出所的领导反应情况,如果依旧无法解决,您可以针对派出所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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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姓名权,应受法律保护,改名是你个人的权利,没有年龄限制,你应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批准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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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享有姓名权,改名是你的权利,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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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名字是你的权利,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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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名字,派出所不予办理,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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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所去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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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