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的闽J36743摩托车在**下院,与对方的无牌电动车相撞;对方轻微伤;去医院对方花了600元;发票600;在交警认定书上我负全责;我赔了1200元(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我已付;
在修理电动车上的费用上,福州人保财险公司(陈*136*****058)与电动车车主发生争执;
(现在感觉是恶意的)故对方生气不提供医疗证明;后来我个人同意赔偿;可现在对方不理,几次协商无效;而保险公司非要我提供医疗证明;已经拖了3个月了;无法处理;
钱不多,但是我觉得很挂心;我该咋办? 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