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7月15日在**法院和***拍卖公司举行的原“浙江嵊州市***有限公司”的厂房,最后以610万元的最高价格竞标所得,并按照拍卖规定在20日内将所有余额都付清了,但是法院没有将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给我,导致我无法按照正常程序过户,而且因为旁边的厂子和原来的“***有限公司\\\'有债务纠纷,居然非法将标的物下的土地和建筑物圈了一半进去,导致本人既对拍卖所得的土地无法过户,甚至根本无法使用,而杭州铁路法院在本人余款交清后居然对影响标的的妨碍不过问,更别说完整的移交了。这个事情我们浙江本地的媒体”小强热线“也已经播出,但是***法院仍然不闻不问,本人平均每天要支付大约4000元的利息,不堪重负。请问我该怎么办才好,或者说该用什么办法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