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下半年跟一女子经人介绍后订婚,并把女子一起带到苏州上班,在2010年7月份有一次晕到,我还以为是天气太热。在2010年8月有一晕到在家,刚好我也在家,看到他发病的症状,我想是民间的羊角疯,后带她到医院长检查确定是癫痫病。我问她发作过几次,她说只在10年前发作过,后来通过我不段的做思想工作,后来她才说每天年都会发作,有时多有时少,因为癫痫病不是一般的病,并对下一代可能有遗传。所以我才提出退婚的,在这当中,我家总计花了45000元,订婚时有媒人作证,订婚钱30000元现金,12000元的金银手镯,打发她们亲人的钱总共3000多元。到她家退婚时,她妈妈说:你没有问过我,是你不要我的女儿。还要我赔精神损失费呢。作为一个农村人来说,这是要几年才能积累下来的,希望能得到律师们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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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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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李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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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证据,可以索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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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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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