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在上海租房,签合同是1年,但是房东借口要装修让我们提前搬走。合同上清晰的写着,甲方在合同到期前要求乙方离开的话必须赔偿一个月租金。
虽然是这么写了,但还是怕他抵赖,所以想请问各位律师两个问题:
1.我是否可以底气十足的问他要赔偿金?
2.如果他不给,我能到什么地方投诉?
-
一、你可以底气十足的问他要赔偿金。
二、如果他不给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
-
1,甲方违约的,可要赔偿金。
2,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
可以的,理由充分。不给可以以对方违约起诉的
-
你有权要求对方给你赔偿金,如果对方不给,你可以住到合同期满。
对方如果非让你搬,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你可以理直气壮跟他要违约金,这是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受法律保护。如果房东不给,不是去投诉而是去法院起诉。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