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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05年的一起伤害案件已经审判结束了,在我们县法院开庭审理的,我当时(2009年6月1号)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结果下来的时候我问过法院,过了一年后我还要不要回到法院来取消什么?法院告诉我不需要,这个会自动解除的。但是我和父母在一起生活,我就被我们当地的派出所监管一年,后来我问过派出所的警察,我想出去打工,他们也允许我了,给我记录了档案,拍了照片,录了一段视频,这样我就离开家到外地打工了,我现在已经满行期过了两个多月了,听说家里的派出所给家里打电话问我在哪,要我去,我现在在外地也不方便回去啊,我就是想问我还需要做什么,我该怎么做? 麻烦律师您帮帮我 期待您的解答``

其它综合
2017-09-17 06:09: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看你外出打工的外出,是否离开县市级了。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   曾被判处缓刑且已执行完毕的,是否能出国,取决于目的地国的签证政策,我国法律并不限制。建议咨询目的地国驻华使领馆为准。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因打架被判缓刑一年,现己有一年半了。已经超过了考验期限,原有刑罚不再执行,可以到国外打工。  《刑法》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 你应当主动与派出所联系,咨询相关事项。缓刑期间应当定时汇报情况,或许是到期后办理一个手续。
  • 缓刑期满要办理相关手续,发给刑满证明的。应当及时与派出所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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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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