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酒店打工差五天就半年了,于2010年6月1日因不是本人的错拒签罚款单被口头辞退,本人可以得到双倍工资补偿,加班费和赔偿吗?本人向劳动部门投诉和法院起诉均以问题标题为由和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和撤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93条本人不是可以得到赔偿和补偿吗?请为本人解决问题标题和问题内容中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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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单位无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用工的行为,应收到法律惩处;其次,依据劳动合同法93条及非法用工单位用工时,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因此,你可以直接要求出资人支付相关赔偿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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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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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工作5天,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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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虽只是口头辞退,也需补偿你 1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你双倍的工资赔偿;
3、需明确不适格的确切原;
4、上述标题全部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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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