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是2009年2月份领取的结婚证,然后她去南方上研究生,于2010年3月份和我提出离婚,但到现在8月份都没有时间回来办理离婚手续。我们目前的状况是没有存款和房产及孩子,所以我想尽快办理清楚,要是走法律程序的话,需要什么资料,主要是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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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材料是你的身份证,结婚证,写一个诉状就可以了,如果自己不会写诉状可以来电或来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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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离婚,你同意离婚,那么协议离婚就是了,只要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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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有三个要素: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的话,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只要离婚协议书完备很快就能办理,但就其中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离婚。
判令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司法解释有13个法定情况认定,如不符合其中的条件,而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会判决不离婚;
财产分割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还是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个问题比较专业,可尽量争取;
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两周以下一般归母亲,支付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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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二人如果都同意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简单便捷。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一般在民政都有格式的)。
2、如果离婚诉讼的话,时间稍长一些。先写起诉书,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法院立案,然后等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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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