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4:30左右,我,孩子,一个邻居准备下楼玩,走在楼下20米左右处,小孩不小心摔伤眼皮下方(小区一楼有美食城,摔的地方就是其中一家厨房前,较油腻,美食城也是管理处管理的,另外,那里也没告示路滑,小区门口停满了车,中间路不足3米,小孩图近走在车与小区墙面间直到那家厨房前摔伤,是磕在那家厨房前的一个小斜坡上的)去医院缝了上十几针,虽现花了四五百元,但孩子破像了,另外,她伤的是眼睛边,真怕以后对她视力有影响。请问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吗?我们能向他们索赔些什么,我没上班,在家带孩子,有误工费吗,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索要孩子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吗,精神损失费要多少合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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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有过错可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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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伤残的没有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理费遵医嘱
责任应该在美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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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美食城追究,如果物业存在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如有需要可跟本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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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个人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和美食城都具有一定的责任。对于你们的各项损失,比如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只要有证据支持,都是应当赔偿的。具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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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