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姐姐今年大学刚毕业,在**服务中心找了份工作,但因为是试用期,没有签合同,公司委派一个主任骑电动车带着我姐姐跑外勤,在8月2号早上八点五十与119路公交车发生碰撞,我姐姐的脚被公交车压伤,现在在医院治疗,现在最少有三个脚趾要截下,还要做脚面植皮手术等....交通事故鉴定公交车负主要责任,我姐同事负次要责任.....现在医药费太多,我家负担不起,我们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0-08-18 22:00:3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