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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因酒后驾驶车辆在撞人后逃逸现场致人死亡,在经过交通大队和我们两方协商后我已经尽力并且在朋友和本队人得帮助集资下,给付了死者家属十万得现金。但他们要求我在给他们十万得现金或者是欠条,但我现在确实没有能力给这个数目了,主要是我是外省人,在这边没有一个亲人能帮助我给出这笔现金,还有就是在我这边现在死者是农村户口,可是在协商得时候是按照城镇户口给予得赔偿标准,我想问问是在我没有经济能力下赔偿这笔费用,法院会如何判决我爱人得刑事部分和经济赔偿?死者家属提出得是赔偿20万得现金还要给他们8万得欠条。出于是在严打期间,请问各位懂法律得老师给予帮助?(死者是农村户口,家属说她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做农田勒,在做小生意,但是一直居住在自己得家中,有时候同她老公跑车,请问她能按照那种标准赔偿?)

交通事故
2010-08-15 09:34: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首先,先来看刑事部分,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你们家属积极进行赔偿,这个属于酌定的量刑情节

    其次再来看民事赔偿部分,对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也可能单独提起民事赔偿
    但是不管是哪种方式,也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可能会涉及: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要按照这样的标准来计算,不是说对方提出多少就是多少的
  • 你不用着急,一切到了法院就明白了,你爱人按你说的案情,不可能判处缓刑,七年以上,已赔偿十万,可让法院从轻判处,至于赔偿有能力赔则赔,无能力也不要去理论,法院自会依法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