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父母出钱造的,装修也是父母出的钱.我,父母,哥一家一直住在一起.但房子的名字是我哥的,当时是因为他是农民.而我和父母都是居民.现在房子马上要拆迁了,但嫂子不同意分给我及父母,并要把我们赶出来,哥也没办法.以前我们内部写过一份协议,我和父母各50平方.哥签过字,按过手印,并有阿姨的签字.问一下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是否可去法院起诉.另有一份法院的强制判决书,写明父母和我各50平.这份判决书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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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提到的判决书已生效的话,是可以确认你父母和你的份额的,这份判决书认定的事实除非有其他证据可以推翻,否则应作为定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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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屋的建造是在你哥结婚之前,并只记在你哥一人名下,该房为你哥的个人财产,那么内部协议对内效。即使该房屋为你哥嫂共同共有,签订协议时,你嫂子未提出相反意见,也可视为有效。
法院判决未经合法撤销的,应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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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既然有法院的判决,申请法院执行即可。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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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