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同学合伙办了工厂,双方各出一半资金,现在准备扩大有第三人加入,原来和我同学的合同解除,利润和债务全部算清。
现第三人出资10万,我和我同学以原来的设备作价5.5万(双方各占一半)再各投1.5万。总共我和我同学出资8.5万,第三人是10万,请问这个股份比例怎么算?
(我同学说:虽然第三人出的多,但因为是后加入者所以应该第三人占50%,我和我同学加起来占50%,即我和我同学各占25% 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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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只要对方同意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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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协商双方同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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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还是你们之间协商一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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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协商一致,做股权协议书,然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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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由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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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协议分为内部效力和外部效力。从你说的情况看,如果第三者同意以拾万元仅取得18.5万股份的50%股份,只要各方签了协议对股东内部是有约束力的(即是合法有效的)。如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按各自投资占总股本的比例确定股份。你同学所说的后加入就应少占股份的说法无法律依据。以上阐明的是内部效力。就外部效力来看,你们的股份协议只有拿到工商局备案后才能产生对外的效力。而股份协议要得到工商局的认可必需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你们的厂是公司的话)。也即设备做为实物出资必须要审价,以审价结论为准,各自的股份只能按出资占总股本的比例享有股份。简单来说如果你们不到工商备案,则各自协商好就可以了,如果去备案光协商好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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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