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10年7月23日办理了离婚协议,并领取了离婚证。但由于对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我也不愿再折腾,愿意将所有财产(房子、车子、股票等)全部给对方,女儿的抚养费也不需要。我只要女儿。现对方已同意。想咨询下,协议变更如何才能起到法律效力,怎样才能防止对方再次反悔。法院他不去,是否还有其他地方能做协议变更?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8-11 14:06: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双方签一份书面协议即可。
  • 可以委托律师代书做个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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