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年前我和同事程某共同为本单位已病退同事徐某(曾经换肾)担保贷款5万元,因其当时承包个小工地,下欠工人工资,确实很困难,我和程某才愿意为其担保,徐某承诺3个月工程款发放后立即还清。3个月后,我和程某被邮政储蓄银行告知徐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前两个月只还了一万六千左右,逾期不还,并未能与徐某取得联系,我和程某便想方设法找到徐某,徐某均已各种借口推脱,骗我们说正在努力筹钱,近期一定归还。直至现在,连本带息仍欠三万四千余元。邮政储蓄银行于今年7月上诉,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徐某偿还,我和程某负连带责任,我和程某又多次找徐某,徐某均用各种借口搪塞,并向法院承诺一个月还款,另徐某曾暗示自己想把自己名下一处房产过户,被我和程某阻止。现法院判决已经到期,还未转到执行庭,等到执行时会不会执行我和程某?我和程某有没有权利申请执行徐某房产?我们应该怎样免责?执行会不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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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和程某应该向法院提交一份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保全徐某的房产 免得过户之后给执行带来困难 如果银行发现你和程某有财产可供执行 他们当然会申请执行 这里也有一个问题 在你们被执行之后可以向徐某追偿 但是如果他将房产过户就会平添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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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执行到徐的钱,法院肯定会执行你们二人;你们也可以申请执行徐的房产;想免责只有配合法院执行徐的财产;一般不会拘留.贷款是不是违法,这是银行的内部事务,与你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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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