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股份公司与我厂合并后,我厂原厂长动员职工参股,当时厂里出具的是非正规股权证,是简单的收据而已。四年来一直未分红,我们现在想要回自己的本金,可以吗?否则,我们该如何维权。请详解。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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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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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本金不能退回,只能转让。参股属于投资,要和企业盈余共享、风险共担。单位如果盈利可以要求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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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弄清你们是否具备单位的正式股东地位,即是否进入了单位的股东名册;如是正式股东,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罗理,如不是正式股东,则可要求单位退还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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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出具收据,构成向职工的借款,并非股金,你们可以主张归还本金及利息。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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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情况可以要回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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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