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一对农村夫妇婚后有2个孩子(男孩12、女孩15),三年前男方离家出走消失,之后对家庭也就没有尽半点的义务责任,也找不到他的具体下落,1月前突然回来并要求协议离婚,提出条件不抚养2个孩子,房子和土地的一部分归女方,女方不同意此条件,现在应该怎么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估计男方外面有家了但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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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热热心律师的指点帮助,还是上述问题:当地的房子拆迁补偿可能马上开始,怎么才能防止男方将补偿款私自领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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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联系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的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进行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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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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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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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