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7月 17日在武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商百货随州连锁分公司**专柜购买女鞋一双,货号:*********,尺码:36#,穿着五天后发现鞋面表皮前后多处出现翻起现象,7月25日将购物发票及原包装拿至**专柜,柜员孙女士受理,当时处理意见为:将鞋子发回武汉作鉴定处理,8月3日中商卖场管理人员吴女士来电,通知本人鞋子已经从武汉寄回,并告知商场处理意见为:1.中商卖场出面拿“鞋博士”修理,2.中商卖场协同本人由第三方出具鉴定意见,才予处理。在与中商卖场沟通过程中卖场多次提到如果出现断底断面情况,卖场才给予退货及更换处理,该情况不属于这种常规意识对质量三包法的理解,故提出以上两点处理意见。
本人对此处理意见表示质疑,毕竟鞋子从购买到出现问题不到五天,其中还包括壹到两天换脚时间。如果系人为穿着不当引起的表皮翻起现象,只会出现一点或两点受力,但是鞋子表皮现在是多处出现翻起现象,脚后跟处表皮也有几处翻起现象,属于表皮皮质的质量问题,根据国家鞋类质量三包应予退货或更换,对中商处理此事的意见不能接受。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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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工商部门的协助下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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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费者协会 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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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消协投诉,要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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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工商局反映,要工商出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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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假冒伪劣产品,可以向质检、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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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