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部队医院工作的护士,99年护理部收了100元押金为聘用护士押金,但光写月日未写年,有当时护理部助理签名,是随意用一卡片写的.以后一系列执业证都地在医院报名考取的,并且我院微机管理,医嘱后有电脑打印姓名和手写签名,04年开始我有孕检记录本.这算证据吗.其间签过几次1年期合同,都在院里,最后1次合同约定保险钱打在工资里,咨询一下,如部队医院不同意仲裁,诉讼难吗?即使诉讼赢了他们若不执行,谁能监管呀?律师有权复印病历取证吗? 不知道怎么办,能有谁管,是否管得了部队医院,以前也咨询过都说能追缴,但还是若不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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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电话咨询,详细说明你的具体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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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不仲裁不行,这是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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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