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以家庭条件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女方也出具家庭条件困难的证据,可否不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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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不是因为女方家里困难就不还了。要看南方生活困难的程度。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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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主要看男方证据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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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看双方所提供证据情况,如果赠送彩礼确实导致男方生活困难,应予以返还。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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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法律规定: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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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返还彩礼与女方经济条件没关系,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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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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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