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是经由媒人介绍,于去年农历十月二十五结婚,今年在义乌工作的时候,因为性格不合,所以女方离开男方到永康来工作,过了一个多朋,男方起诉女方,请问这样的起诉能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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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取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离婚也不能离婚,双方协商解决好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即可,如协商不成,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起诉。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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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陈律师,您好。那我再请问一下您好吗,在我离开男方在外工作期间,(一个月左右)家里接到一个所谓的一个电话叫女方家去拿男方起诉的副本,女方家没去拿,等女方家去查银行财产时,发现财产在接到这个电话的一个星期前就已经被冻结了,请问法院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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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