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朋友向专门放高利贷的人借了款,借款用于帮别人支付因无证机动车辆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款,现在受益人跑了,债务人(我朋友)无力偿还,债权人有起诉的可能,债务人想以夫妻两的工资逐月偿还,二年还清全部四万元,利息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不知是否可以?
朋友说去咨询过本镇法庭工作人员,告知利息最高可按银行贷款利率的三倍算计,不知法律法规有没有对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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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法院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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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二,对预扣利息情形的处理。依照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对于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情形,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三,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通知》的基本精神是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期内利息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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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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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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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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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工作人员说的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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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