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未满17周岁的女生,还未成年。我的父母决定今年8月离婚,我很难过,但却释怀。我家存在家庭冷暴力,爸爸长期在外工作,一年难得回来几次,我与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爷爷奶奶非常讨厌妈妈,认为她心狠,不勤劳,而我爸爸总是帮他们而跟着厌恶我妈妈,他甚至对我妈妈有暴力辱骂行为,而我,因为是妈妈的孩子,而遭到一样的鄙视,其中还有很大原因是因为我是个女孩。我的妈妈可能精神方面有点问题,似乎是忧郁症,总是疑神疑鬼的,她也会打我骂我,对此,我也是无语忍受,但是她是爱我的,这我知道,因为知道,所以原谅。所以我想和妈妈生活,因为如果选择了爸爸,就要和看不起我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那样,我可能会疯掉或是自杀。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办?我能与妈妈生活吗?爸爸是否只要支付我的抚养费到我18岁,我高中的最后2年和我的大学他是否可以不管?各位叔叔阿姨,求求你们,帮帮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