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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庭依据2008年作出的民事判决,责令当事人归还信用卡透支款项5万多元。 事实如下:1、当事人在2008年未接到法院传票,没有参加听审,法院所作判决也未送达当事人;2、执行中发现,银行提供的个人信息与当事人的信息除姓名之外均不符。法院和银行存在如下过错:1、银行没有履行自己审核的职责,导致当事人姓名权被盗用,人格尊严受损;2、法院依据银行提供的错误信息,在事实依据严重不符的情况下,草率作出判定,导致错误进一步升级,给当事人造成精神伤害。可否提出赔偿?

其它综合
2010-07-26 23:41:4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法院如果是判错了,你可以上诉,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话,你可以申请再审,但是不能要求法院给你赔偿。
  • 法官喝水去了
  • 你可以上诉,主要责任是原告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 不可以。
  • 如果是在上诉期限内,可以直接上诉,判决已近生效了,可以申请再审。
  • 如果法院没有证据证实当时判决书已经通过合法手续向你送达,你可以提出再审申请,要求法院进行再审。如果再审改判原审,符合《国家赔偿法》有关法院错误判决导致你损失的规定的,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申请再审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建议你面询律师之后再考虑如何进行。
  • 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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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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