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中旬被骗到传销组织,在其严密的监视下无法脱身,在3月下旬被迫交了3900元,时刻在寻找逃出去的机会,但在3月底此传销被公安局端掉,本以为我终于可以摆脱传销组织了,可比我后来的2个人,在公安局指认我在传销组织里看管他们,公安局给我定的是非法拘禁罪,天呢!我在里面也是受害者呀,我是给他们两个到过水,帮忙看看厕所有没有人,可我没有孽待他们呀,因为我也是受害者,我也同样没有自由!我想咨询一下我会被判多长时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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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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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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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属于被胁迫犯罪,建议聘请律师辩护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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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所说的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建议你聘请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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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