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把一辆小货车卖给朋友 由于钱没付清 车辆也没过户只有我们俩人的书面买卖协议,在今年5月他了出了交通事故我朋友主要责任!导致受害人严重性多处 开放式性粉碎性骨折!已多次手术`医疗费二十万余元!肇事人单身家庭困难无能力支付受害方医药费!
在去年我朋友只买一项交强险,现在就算保险公司全陪也不足受害人的费用!请问我作为原车主会被连带责任吗?
我们在协议中已表明(甲方以前的所有债务事故纠纷与乙方无关,以后的所有债务事故纠纷与甲方无关)在7月1日下达新侵权法! 请问新法与老法我会被承担连带吗? 急 ! 急! 急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