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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纠纷门牙被打落半颗,经司法鉴定未构成轻伤。这样的鉴定结果是否意味着构成轻微伤? 2.公安机关对肇事者该如何处理? 3.公安机关对肇事者作出治安拘留后,相关医疗费用、精神损害赔偿该如何处理? 4.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民事相关
2010-07-25 14:50: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未构成轻伤,也并不意味着构成轻微伤。
    2、公安机关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处罚。
    3、可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但未造成严得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
    4、医疗费、交通费具实计算,误工及护理费按医院出具的相关凭证计算。
  • 1、公安机关按《人体轻伤鉴定标准》鉴定是为了确认是否构成刑事立案标准。
    2、公安机关对肇事者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3、被害人所受的损失以人身损害程度向肇事者索赔。
    4、赔偿标准按《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索赔;牙齿脱落4枚以上方可构成十级伤残,以你所述伤情构不成伤残,精神损害诉求一般不能获得法院支持。
  • 应给与治安处罚和拘留,协商不成可诉讼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