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 个股东中三个股东占出资的60%,同意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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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情况按章程执行,没有约定可以。武汉专业公司法律顾问律师。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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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法律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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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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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叙述的情况,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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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你方现在只有60%的股份,没有达到法定的条件,故,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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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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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定事项,不可更改。必须三分之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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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法律有相关规定 如需 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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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