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刚结婚不到一年,但我们有一个还不到八个月的男孩,孩子的父亲说不可能会给我孩子的抚养权,我有查过孩子两岁前是跟随母亲的,如果他一定要抚养权我要他给我经济赔偿(十万以上),这是我的第一个问题。
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和他父母一起生活,结婚时他家有给我买过金饰我已还给他母亲,在婚前我有四千元个人资产但我也拿出来用,结婚时我的陪嫁钱是一万八千元,我想知道这两笔钱我们要如何来分割,我家父母说这钱的每一分都应该是我的,因为这没有一分是我共同挣的,都是因为我嫁过去才有的。
请尽快给我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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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你所讲两项款属于你个人所有,金饰也属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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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小孩,抚养权通常随母,男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按其月收入的20-30%支付,直到小孩成年,可以申请一次性付清或者申请强制执行,直到结案。
上述所述款项都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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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