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现在签了个 承诺书
开始是物业介绍:
一:本人以下列条件为准:
本人愿意以xx元购买该物业
二:咨询及中介服务费:xx元于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当日支付予xx中介公司.
三:本人在签定本协议时向贵公司支付人民币2000元作为本人购买该物业的临时订金.
四:一旦业主同意该物业为xx元或低于这个金额并同意上述第一条规定的各条件,本人即确认成交,贵公司无需本人另行指示,可将临时订金转交业主,作为购房定金的一部分,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句作实.
五:贵公司在2010年7月28日之前未与该物业业主就以上条件达成协议,代保管的订金无息退还给本人.
六:若贵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取得符合条件的业主承诺,本人将于业主承诺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否则视为本人毁约不买,业主有权收定金并将该物业另行出售.
七:鉴于贵公司已为促成该物业成交做了大量工作,贵公司就上述条件取得业主承诺后,若本人毁约不买的,或本人/本人亲属.授权人与该物业业主私下交易的,本人承诺向贵公司支付相当于售价3%作为违约金.
后面省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