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今年2岁,今年7月6号我爱人带着小孩去打预防针,孩子先被我爱人抱下车,我爱人在离孩子2米远的地方锁自行车的时候,孩子被过路电动车撞伤,造成左腿经排骨骨折,现在孩子还在医院治疗,已经花了5000元的医疗费,请问我该向对方怎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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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报案,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按责任比例承担彼此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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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得算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都应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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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孩子治疗终结之后,带孩子做一个医疗鉴定,以确实是否构成伤残。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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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具体情况,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治疗终结后,如协商不成,应及时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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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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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