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一套房产在我先生名下,购房合同和发票在结婚登记的日期之前,但是房产证的日期晚于我们结婚登记的日期,所有的文件上只有他的名字,请问:
1.这套房产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2.如果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将来再以我的名义购买住房算二套房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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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认定单位。已经购买过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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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又在你老公名下,不算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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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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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
2、根据目前的房贷政策,认房又认贷,以你名义购买住房算第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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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