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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各位律师: 我是在职职工,2010年6月13号因病到医院就医,才发现自己的医疗保险不能用。社保别的在交,但医保与养老保险没交,因病不能拖延当时也与厂方协商,厂方同意立即治疗,承诺是治疗后再协商。但现在我已花费近7万元,与厂方协商是15天后给回复,15天已过。但厂方却讲现在用非正常程序在办理还需要3个月。我们现在想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中建议休息6个月,3年内不能工作。我还可以得到哪些应有的赔偿。想请各位律师帮帮忙给出个好的处理问题的途径。 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7-21 12:43: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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