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试用期三个月,在这三个月是否用人单位可以不交社保,
2、劳动合同签的是一周5天工作时间,但期实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请问合法吗,务工人员可以索要加班工资吗,应怎么要呢,需要什么证据呢(因为是指纹考勤,无法拿到以前的上班考勤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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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试用期内,单位也要为您缴纳社保的,一般工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您可以主张加班工资。具体事宜建议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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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社保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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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补缴社保 如不熟悉相关法律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建议带有关材料面谈或者电联 那样分析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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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缴纳社保 如不熟悉相关法律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有需要建议带有关材料面谈或者电联 那样分析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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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