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5岁,在一家部队幼儿园上学,5月14日下午幼儿园组织孩子外出跳舞,返回途中老师让小朋友前后拉着手,由于事发是在全国加强校园安全期间,幼儿园的大门紧锁,只留一小铁门,同时小铁门下部有一约50公分高的门槛,就在我女儿进入幼儿园内时,由于小门处没有老师护送加上前面小朋友打闹,我女儿被门槛绊在幼儿园内的水泥地上,右肘部着地,后在解放军401医院诊断为右侧肱骨髁上粉碎性骨折。孩子现在骨折处已复位治疗,治疗情况也很好,我现在担心的是孩子胳膊随着年龄的增长出现肘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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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幼儿园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至于你的担心建议到专业医疗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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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儿受伤与幼儿园有直接关系,可要求幼儿园赔偿,你最好起诉处理,为以后再主张后续治疗费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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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儿的受伤与幼儿园有直接关系,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为以后主张后续治疗费保留证据。如需委托律师,电话联系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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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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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