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10年6月7日加入公司,所有的待遇都是口头说好,试用期1~2个月,然后公司也没和我签合同。但在2010年7月4日,那天我有事请假了,然而老板给我打电话叫我回公司一趟,公司有变动,办公室要退掉,但我因当时有事人不在广州,所以没来得及赶回公司,他就先把办公室给退了。两天后我回广州,他约我去出去,叫我顺便把他借我的书还给他,我当时以为他就会把工资给我结算了,结果他呼悠我说:“工资公司规定要在15号发,有些事情现在还没处理完所不能结工资先。”其实,一开始我进公司是说好10号发工资的,但我还是相信他了,把书还了给他,然后就等15号的到来,结果14号我给他发银行卡号,他没回我,我打个电话过去确认他有没有收到,结果他说收到了,但工资暂时还不能给你,我现在没钱,公司又没钱……现在问他几时给他说会给,但不说什么时候,说在找投资,这分明就在骗人,公司有执照的,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合同这本来就不合法吧?请问我应该怎么要回我一个月的辛苦工资?谢谢

刑事案件
2010-07-16 10:35:4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