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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5号到今年7月15号,一直在一家小公司上班,今年7月5月我跟他们辞职过,然后他们说再工作1个星期,等他们招到人。然后12号我说要走,他们又说再过2天,然后15号要走,他们说只给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只上了15天班)的工资可能没有,说是规定,说我没等他们招到人再走,忙也帮了 竟然这样说,我很无奈,刚出来工作的容易吗? 很火大!

合同纠纷
2013-04-11 08:29:4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要提前30天通知,除非公司同意,只能等满了30天才可以走人,否则公司因你提前离职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你这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并且你还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给你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可来电咨询。
  • 做了一个多月。但这个月的十天还没给也没签合同。如果我辞职这十天工资不给怎么办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你7月5日提出辞职,理应工作至8月5日方能离开公司。单位必须支付你的工资至8月5日,只给上个月的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此外说一定要等公司招到人之后才能走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如果没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自去年10月25日起应支付你双倍工资。公司不肯支付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要提前30天通知,除非公司同意,只能等满了30天才可以走人,否则公司因你提前离职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你这个月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并且你还可以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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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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