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6月11号开始上的班,到了30号,刚好是上了20天的班,我进该公司是两个月的试用期的,公司给了一张工资标准单给我们看是试用期间是2800一个月的,不计提成,白纸黑这的,(但只是给我看了一下,就再也没给我们什么单据或合同什么的)我应得薪资
是1860元的,但我只那到了580元,公司告知我是2000元一个月的,也有销售任的,还扣了我违约金什么的等等。。但最初公司是告诉我是2800的,没有任何销售任务的还有什么违约金知类的,这是第一,第二是在我任职20天来,公司6月30号晚店铺盘点7月1号出明细得知少了两件商品,现在是强制我赔偿,公司也强制扣除了我工资652元做为赔偿,据我得知所不见2件商品是我入职前就以丢失,我强烈要求公司出示店铺的我在职期间的监控,公司确以多种理由推脱,现在公司扣了商品钱652元与应得工资相差634.6元,公司说这634.6是扣除不达标的费用,我应得工资是1866.6元整,此事受害人6人,都是被公司强制扣除不同金额的!我是一个有小孩的妈妈了,小孩也要入学读书了,我们的每一分钱都是紧紧绷绷的用着的!请各位律师帮帮我们吧!我们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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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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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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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劳动站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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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