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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合资企业员工,在厂工作20年,现在场地被规划征用,劳动关系马上要解除,现在工资每月2000元左右,保险已经4年公司未给上,全部自己上的,请问律师我应该得到的补偿金怎样计算,谢谢!

其它综合
2010-07-12 19:58: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得到2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至于保险,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齐。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你可以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一下。
  • 12个月工资补偿,还有保险补偿。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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