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两年了,因女方还没到登记的年龄还没有登记。可是她前几天离家出走了,怎么也找不到她。她还给我发短信说和我离婚,可是都一个月了她还没有回来,我该怎么办呢?那我们结婚时按民间习俗给她家的50000元财礼能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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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原则上,按照法律规定,结婚未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鉴于你们已经同居生活2年,想要求返还全部彩礼,一般不会支持。可以协商,要求酌情返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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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一个不小的数字,没有登记,造成生活困难、没要孩子都是索回彩礼的事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辽宁省高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4.关于请求返还彩礼的适应条件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三项彩礼返还条件属原则性规定,审判实践中遇到特殊情况,可根据该原则性规定的精神灵活掌握。对于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时间较长,甚至生育子女的,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原则上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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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