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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于07年底和前夫协议离婚,协议上是说明我可以探视孩子的,对方不可以阻拦。可直到现在,对方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孩子,要见孩子必须经过他及他的父母。现在孩子在幼儿园,我去偷偷看过,可被她奶奶知道后大闹一场,让老师转告我再去看孩子就转幼儿园,还说影响了我前夫和现在女友的交往,影响了孩子的情绪。我很伤心,很气愤!我按时给付孩子生活费,我有探视权吧?对方既然剥夺我的探视树,那么我是否可以,停止给付孩子的生活费?直到他让我见孩子为止。帮帮我好吗? 谢谢!!

民事相关
2010-07-12 08:52:3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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