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化名小屈)于2010年7月6号在北京市通州区****镇政府路租赁门面房,转租人(小张)和房主(小王)之前签的的租房合同的有效期是到2011年2月份,我现在接收这个转让房,转租人让我直接把钱给他,一直到转租人的合同到期,然后我再另外和房主签合同!
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转让合同应该怎么签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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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要经过房主的同意,否则房东有权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建议在合同中写明此转租经过房东的同意,并有房东的签字。
详情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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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租问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一定要看原合同能不能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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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房主签个同意转租的书面确认书。具体内容如需律师帮助,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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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对方的合同,允许不允许转租。其实你这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租赁合同,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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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应当得到房主的同意,否则转租行为的效力将存在瑕疵。如果你将钱给了转租人,如果房主不同意,那么你有可能既出了钱,又无法正常使用店面。
如有需要,可来电与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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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