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个2009年1月7号结婚的,那时候就怀孕了,怀孕期间,因为他家里不管我们的事,我怀孕的时候经常吃不上饭,没钱花,所以,有了矛盾,然后我就提出离婚,我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办了酒席,我提出的离婚,我什么都不要,他说债务1人1半的还,我也答应了,我说要孩子,他不肯给我,孩子刚1岁,是个女孩,我也想要孩子,正面的要,他不给我,我也不想闹的太僵去法院要这个孩子,我想问下,我能不能偷偷的把孩子带走,以后不在回来了,他也联系不上我,这样会不会触犯什么法律阿,或者有什么好办法可以让我把孩子的到,谢谢律师了!帮我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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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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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只能向法院起诉。两岁以下的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而且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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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2岁以内判给女方 你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 胜诉可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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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孩子刚1岁,所以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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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起诉要求自己抚养孩子,对方承担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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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不存在婚姻事实,仅是同居关系。你可以起诉,要求抚养权,当然,作为孩子的母亲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形下可以采取适当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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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可以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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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