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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各位了,先谢过! 问题如下: 我的合同6月30号到期,之前公司既没有通知我续签,我也没告诉公司是否续签!直到7月1日上午,公司打电话通知我去续签,而我告诉公司,我不再续签,现在部门已经安排人员上班,我没再上班!现在,我要求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公司却要求我重新签订合同,然后立即递交辞职报告,才可以离职,请问这个要求是否合理?我现在不想签,要求公司直接办理离职手续,是否违反劳动法? 如果,公司执意要求我签合同,然后再立即递交辞职报告,否则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的话,是否违法?我要求立即结算工资离职的话,是否有法律依据?

劳动纠纷
2010-07-02 1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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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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