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6月11日下午三点左右。我哥哥和嫂子在手机店修手机,来了一个昨天修手机今天来取的。二人喝酒了。问手机修好没有。我哥说修好了。那人问修的手机有没有保修,答没有。然后起了争执,争执中我大嫂打110报警,在警察没来的时间,争执升级,我大嫂将来人挠了,来人后来被人拉走,那人在上车时,我大嫂又从屋里出来给人又挠了,那人随手从一边拿了一根木棒,说我打死你,木棒打向我大嫂,这时我大哥从屋里出来,用胳膊扛了一木棒,现在在手指骨折,随后我大哥也随手拿起一个木棒,打在那人的头上,造面大脑出血一百毫升,头骨打掉一块,后来将人送到医院,此人手术已无生命危险,住院观察,大哥在看守所看押,我想请教这个事情我大哥是否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民事相关
2010-06-30 20:38: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