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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丈夫结婚五年有个小孩,去年开春我丈夫说接了个工程做让我家帮忙借钱,我家的钱已被他借光。他拿了份假合同说已签了合同不交要罚款。直到年底才知道被骗他拿钱去赌博了。年底借高利贷的人到我家要钱没法只能离家。我现在已与我老公断了联系。我现在跟我老公离婚要承担什么责任?我需要偿还债务吗?

民事相关
2010-06-29 17:16: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你丈夫借的钱确用于赌博,该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应由你丈夫个人承担。建议起诉离婚。
  • 你可以起诉离婚 并不承担 这些债务,因为这些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 不承担责任,你可以直接先提起离婚诉讼,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
  • 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建议起诉离婚,有赌博恶习的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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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