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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哥哥,于1998年在福州市,伙同其余2人盗窃他人合计价值金额1.8万元的物品。2010年在3月在家里被抓获,2010年6月21日收到法院判刑通知书,为有期徒刑3年。

刑事案件
2010-06-28 12:10: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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