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小姨在某医院做痔疮手术,由于医院医生下刀不准确,半年连做三次手术都不成功,三次都是在该医院。半年花费虽然不多,大概1万多元.但是照成当事人,病情加重,身体衰弱,精神异常。现在医院已同意承担赔偿,我想请问,医院应承担哪些责任了?具体碰赔偿的标准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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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把病治好是关键。住院费,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等。先协商吧,协商了拿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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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医药费、误工费、陪人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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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医疗过错纠纷,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要求医院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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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就该手术多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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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过错的,应该赔偿。您可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若在深圳,可随时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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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